《关于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1997年5月22日第十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注:1997年5月23日,省财政厅以晋财监字[1997]11号转发)

关于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省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委等一系列批示精神,大力加强日常财政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目前全省财政监督工作的现状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财政监督对财政分配、调节运行全过程的经常性保障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财政监督总体效能和工作水平,切实发挥财政监督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的应有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财税秩序切实强化财政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省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财政监督的总体要求,围绕党和国家以及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紧紧把握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内在特性,着眼于全省财政收支活动的全过程,从维护财经秩序、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和完善财政管理服务的高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高层次发展。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全省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人员要提高一个认识,即提高对强化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工作,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和健全财政管理的自身要求,而且是整顿财经秩序的紧迫任务。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的紧迫性,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取得全社会对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两个观念,即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树立法制观念要首先学法、懂法、知法,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当前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抓紧建立健全必要的配套制度,特别是行政听证会制度,使财政监督工作尽快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树立服务观念就是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人员要按照转变财政职能的要求,在开展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彻底改变过去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堵漏的做法,通过整章建制服务于财政管理,服务于企业单位。
三、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努力促进三个转变,进一步加快财政监督工作改革的步伐,使财政监督工作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1.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由偏重面向企业财务收支的外部监督向既重视外部监督,又重视对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督转变。要在开展企业执行财会制度监督的同时,根据财政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的作用,强化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实现财政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并重。
2.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由偏重对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付的监督向既重视财政收入又重视财政支出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转变。要改变过去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的陈旧观念,尽快建立本级财政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退付的全方位保障机制和预算支出跟踪监督机制,实现收支监督并举。
3.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由偏重监督检查向既重视监督又重视管理,把监督与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转变。要从把财政监督归位于财政管理的高度,正确认识监督和管理的关系,改变监督和管理脱节和片面做法,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使财政监督从监督检查型转变为监督管理型。
四、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抓好四项建设,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和顺利完成财政监督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1.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从加强和深化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积极争取领导对设置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的重视和支持。通过提高认识,使各级领导从有利于落实财政监督职责、有利于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形成财政监督检查专门力量的需要出发,用长远的眼光和发展的思路去考虑,而不是简单地撤并原有的财政监督专门机构。
2.阶段建设。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财政监督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干部培训;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年轻有为的干部充实到财政监督检查队伍中来,使财政监督干部队伍真正民为全面发展、业务过硬、一专多能的财政工作生力军。
3.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逐步利用现代化的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软件开发和计算机联网,建立起对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灵敏、快速的财政监督反馈系统,以促进财政监督总体水平的提高。
4.精神文明建设。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重视财政监督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和廉洁自律教育,切实改进财政监督工作作风,努力开创全省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五、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财经秩序的要求,认真搞好五项监督检查,为圆满完成全省财政预算任务,为整顿财经秩序和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本级和下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2.搞好财政收入征收缴纳及本级国库退付预算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等法规法规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税收征管和国库退库监督检查,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收入的各个环节,全面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监督层次。
3.搞好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预算内拨的各种经费、财政周转金、财政信用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监督与振兴财政和反腐倡谦的关系,切实履行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抓紧研究建立科学严格的支出控制机制,从资金的申请、拨付到使用进行全方位检查监控。
4.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管理比较混乱、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单位,有组织地开展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管理比较混乱、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单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治群众之所恶,大力开展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专项财政监督检查时效性强的特点,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各种违法乱纪行为。
5.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大检查声势大、范围广、权威性高、效果好的特点,针对违纪行为的新手段、新特点,不断改进大检查组织方法和检查措施,调整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使大检查为平衡财政预算、整顿财经纪律、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六、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要求,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努力构建定位准确、特点突出、功能齐备、运转有序的财政监督体系。
1.财政监督与振兴财政的关系。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把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纳入振兴财政的总体目标,通过加强财政监督,切实防止财政资金流失,堵塞财政管理漏洞,为振兴财政提供有力保障。
2.打基础与促提高的关系。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健全和完善内部基础管理,以促进财政监督工作效率和监督层次的提高。
3.理论研究和检查实务的关系。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级织力量认真总结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探讨财政监督内在规律,营造财政监督理论研究氛围,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客观规律,加强理论研究,指导和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实践的不断深入开展。
4.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从服务的观念出发,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努力提高财政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水平,树立财政监督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5.财政监督机构内部的关系。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为进一步划清事权与财权的基础上,健全机构、划分职责、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建立一个上下紧密结合,高效、统一的财政监督组织系统,为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6.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协调沟通,密切结合,相互促进,以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率。